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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政道首次向国家领导人

介绍“博士后”的概念

李政道提出在中国设立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初步设想

李政道向国家领导人

建议安排好博士后青年科技人员

1984 年 5 月, 邓小平在北京接见李政道先生。在听取李政道关于在中国实行博士后制度的建议后, 他说 : 这个方法很好, 我赞成。看准了要行动。
1985 年 7 月,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协调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会议正式宣布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协调委员会组成人选, 并决定了其他一些重大事项。
1985 年 10 月,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协调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批准设立第一批 102 个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学科涵盖了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数学、天文学6个大的学科门类。
1984年,中国科学院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试点,陈和生(左)进站工作。他于2005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1986年,洪志良从瑞士留学回国,进入复旦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成为中国博士后制度创建后第一位正式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1985年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陆续出台30多项政策,解决博士后的户口迁移、档案调转、子女入学等一系列问题,中国博士后制度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
经过初创时期的基础建设和各项准备, 中国博士后制度在不断摸索中稳步前行。 1988 年 1 月,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关于当前博士后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博士后工作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1988 年 6 月, 博士后管理工作由原国家科委科技干部局划转原人事部负责。原人事部副部长、 党组成员程连昌同志 ( 左 ) 出任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主任。
1990 年 5 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正式成立,并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邓小平同志亲笔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题写了会名。
1995 年 10 月,原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在京组织召开了纪念中国博士后制度创建十周年大会,党和国家领导人为纪念活动题词,李岚清副总理出席纪念大会并讲话。
1989年2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将设站工作改为集中申请和集中审批,同时决定对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给予优惠政策。
1996年2月,经原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在军事系统的军事后勤学、军事装备学、军队指挥学、战略学等相关学科设立了8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1994 年 10 月, 经批准, 上海宝山钢铁(集团) 公司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成为全国第一家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同年,重庆大学毕业博士刘玉文(右图) 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1993 年 9 月, 重新修订并颁布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条例》, 对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宗旨、资助对象、等级设置、申报评审流程、资金使用管理、科研成果管理等作出明确规范。
从1992年起,国家计划委员会拨付专项资金,在北京、上海、南京、武汉、杭州、西安、长春和哈尔滨8个城市兴建了2000套博士后公寓。地方和设站单位配套建设了3750套博士后公寓。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原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于2001年、2006年制订和修改了《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使博士后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2009 年 12 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关于推进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 〔2009〕174 号),决定全面推进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国家、地方(部门)和设站单位的分级管理体制。

2005 年 10 月, 原人事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召开全国优秀博士后表彰暨博士后工作会议,纪念中国博士后制度实施 20 周年,温家宝、曾庆红、贺国强、路甬祥、华建敏、陈至立、徐匡迪等领导同志亲切接见了受表彰的同志和单位代表。

为规范和完善博士后管理工作, 原人事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于 2005 年组织开展全国博士后工作综合评估。
2008 年 12 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人社部发〔2008〕115 号), 进一步规范了博士后评估组织、方式、程序和结果处理办法。
自 2001 年起,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制订了博士后工作“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 促使博士后事业发展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国家科技人才战略结合得更加紧密, 博士后设站工作开展逐步常态化,博士后招收规模增长逐步科学化。
2008年1月,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印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进一步明确规范了基金资助形式、原则、程序和使用管理。
2012 年起,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开展博士后西部服务团 和博士后挂职服务工作。
2015 年 11 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 号), 从总体要求、 改革管理制度、 完善管理办法、 提高培养质量、 支持创新创业以及做好保障工作六个方面, 对新时期的博士后工作提出明确指导意见。
2015 年 11 月 30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中国博士后青年创新人才座谈会代表,并提出三点希望 :
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从优化博士后工作平台建设、严格博士后人员招收管理、提升博士后工作服务水平、发挥博士后设站单位主体作用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2018年,为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人社部函[2018] 34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多举措改进提升博士后进出站有关工作。
1998年,原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决定开始实施“中韩博士后研究人员交流计划”。该项目拓展了中国博士后国际交流合作渠道,成为中外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1 年 1 月,全国博管办印发《关于开展接收非洲科研人员来华开展博士后研究的通知》(博管办〔2011〕1 号),正式接收非洲科研人员来华开展博士后研究。
2010 年 12 月,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举行“香江学者计划”签约仪式, 每年选派内地博士赴港开展为期两年的博士后研究工作。目前, “香江学者计划” 每名入选人员由内地和港方各资助经费 36 万元人民币和 36万元港币。
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10号),通过实施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和学术交流项目,加大博士后培养国际化力度。
2013年10月,全国博管办与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中心(DESY)签订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协议,开展中德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目前,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已扩展到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9个研究机构。
2019年,随着“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开始实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已设立了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澳门青年学者计划”6个子项目,中国博士后国际化发展踏上了新的征程。
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新计划”),“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择优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主办单位: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承办单位: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才大数据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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